◎獎品:Apple iPad Air 2 (A1566型,價值新台幣$16,888,共3名)
◎活動辦法:活動日期:即日起 至106年5月31日止。
(發票有效日期依各通路開檔日期為主,截止日期以本官網訊息為準)
抽獎日期:106年6月7日。
活動方式:於活動日期內,在全台各大通路購買任一G.U.M系列產品,憑發票於活動官網填妥資料,即可參加抽獎。
抽獎方式:於活動日期內登錄發票者,即可參加抽獎,於G.U.M活動官網刊出抽獎結果。
發票購買日期須於本次活動期間內始為有效,單一發票僅可回郵參加抽獎一次,過期發票或填寫錯誤資料者視為無效。請妥善保存登錄發票,兌獎時需依發票正本始可領取,發票不符、遺失破損或不能辨識者視為自行放棄中獎權利。
兌換方式:本公司將主動通知中獎人,並依稅法*規定並寄發扣(免)繳憑單,中獎人須先填妥憑單並連同發票正本寄回本公司始可兌獎,確認無誤之發票正本將由活動小組寄回,而贈品將由廣納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配送至中獎人指定地址,若因發票不符或填寫資料不實等因素造成兌獎問題,恕無法兌換贈品。
*稅法規定:本活動屬於機會中獎,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機會中獎之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以下同)20,000元以上,需預先扣繳10%稅款(外籍人士需扣繳20%)。中獎贈品或獎金價值新台幣1,000元以下者,得免計入申報所得稅,超過新台幣1,001元者,廣納國際將填發扣(免)繳憑單予中獎人,中獎人於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合併申報。本公司以所得稅法規定,得以請中獎人提供個人資料用以稅務機關申報用途,若中獎人無法或不願提供相關資料,基於稅務申報所需,視同中獎人自行放棄領獎權益。
相關法令見連結: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40028
本公司保留取消、終止或修改本活動一切內容之權力,若受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影響,如商品停產、停售或回收等問題,將另行發布通知。
◎活動辦法:活動日期:即日起 至106年5月31日止。
(發票有效日期依各通路開檔日期為主,截止日期以本官網訊息為準)
抽獎日期:106年6月7日。
活動方式:於活動日期內,在全台各大通路購買任一G.U.M系列產品,憑發票於活動官網填妥資料,即可參加抽獎。
抽獎方式:於活動日期內登錄發票者,即可參加抽獎,於G.U.M活動官網刊出抽獎結果。
發票購買日期須於本次活動期間內始為有效,單一發票僅可回郵參加抽獎一次,過期發票或填寫錯誤資料者視為無效。請妥善保存登錄發票,兌獎時需依發票正本始可領取,發票不符、遺失破損或不能辨識者視為自行放棄中獎權利。
兌換方式:本公司將主動通知中獎人,並依稅法*規定並寄發扣(免)繳憑單,中獎人須先填妥憑單並連同發票正本寄回本公司始可兌獎,確認無誤之發票正本將由活動小組寄回,而贈品將由廣納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配送至中獎人指定地址,若因發票不符或填寫資料不實等因素造成兌獎問題,恕無法兌換贈品。
*稅法規定:本活動屬於機會中獎,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機會中獎之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以下同)20,000元以上,需預先扣繳10%稅款(外籍人士需扣繳20%)。中獎贈品或獎金價值新台幣1,000元以下者,得免計入申報所得稅,超過新台幣1,001元者,廣納國際將填發扣(免)繳憑單予中獎人,中獎人於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合併申報。本公司以所得稅法規定,得以請中獎人提供個人資料用以稅務機關申報用途,若中獎人無法或不願提供相關資料,基於稅務申報所需,視同中獎人自行放棄領獎權益。
相關法令見連結: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40028
本公司保留取消、終止或修改本活動一切內容之權力,若受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影響,如商品停產、停售或回收等問題,將另行發布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