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活動當月期間(每月1號至31號)內購買當月推薦Curél產品(2019/03月為潤浸美白保濕精華)並於本網站登錄購買之有效發票,填妥真實資料,即獲抽獎資格。每月抽出5名得獎者,當月若沒獲獎可累計資格下個月抽。參與本抽獎之發票須為正本(不得為手開式發票),且憑證上可清楚辨識符合本活動設定之活動期間內購買、及指定之商品內容條件方可參加。若電子發票存於載具,請務必於購買商品時告知店家印出紙本發票及明細。
【中獎公告日期】:每月抽出五名,次月20日公布於本網站。
【注意事項】:
1. 活動辦法及中獎名單依本網站之公布為準。
2. 有效發票之定義:
(1)須為活動期間內(2019/3/1 00:00起至2019/3/31 23:59止)所開立的發票,以發票上所示日期為準。
(2)發票上須有可辨識購買品項為Curél潤浸美白保濕精華明細,若發現內容不實,視同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中獎資格。
3. 請參加者妥善保管登錄發票,以便作為日後中獎時核驗;若遺失則無法兌獎,視同放棄中獎權益。若發票有毀損、髒汙等情形而無法清晰判定,其兌獎資格由主辦單位裁定。
4. 若使用無實體並存在載具中之電子發票,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網站或便利商店多媒體服務機列印電子發票證明。
5. 參加者參加本活動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與個資法之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與中獎資格。
6. 參加者請確實填寫聯絡資料,並須保證所有填寫或提供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內容;若因填寫錯誤導致獎項無法寄出,視同放棄中獎權利,主辦單位恕不負責也不再另行通知。
7. 參加者同意填寫之個人資料僅提供予本活動抽獎、寄發中獎獎項使用。
8. 主辦單位保留審核、決定及變更獎品內容之權力,主辦單位因不可抗拒之因素,有權更換獎項為等值商品之權利。
9. 主辦單位保留最終核准與否及活動變更或終止本案之權利。
10. 依活動網站公告的中獎名單,得獎者須於公布後20天內寄有效發票至活動小組,活動小組確認後將於收到發票後的10個工作天內開始陸續寄出,得獎者亦不得異議。逾期或未寄回發票者,或是發票無效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得獎者亦不得異議。
11. 寄送贈品過程中,若發生任何毀壞、錯遞、延遲或遺失,然非主辦單位疏失造成者,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12. 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限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
13.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為新台幣1,000-20,000元(含20,000元),中獎人須申報當年所得,主辦單位將於年底寄發扣繳憑單予獲獎人。獎項價值若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中獎人依法需自付10%稅額(海外人士或不具中華民國身分者,機會中獎所得稅為20%),將開立各類所得稅扣繳憑單予中獎人,如果中獎人不願給付得獎商品之稅額,則視為中獎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14. 主辦單位有權檢視各活動參加者之參與行為及中獎情形是否涉嫌不法或有違常理之異常狀況,例: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或登錄資料不實或不正確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有違反活動規範之行為,活動參加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品,主辦單位保有變更、終止參加活動資格、取消中獎資格或暫停活動的權利,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中獎公告日期】:每月抽出五名,次月20日公布於本網站。
【注意事項】:
1. 活動辦法及中獎名單依本網站之公布為準。
2. 有效發票之定義:
(1)須為活動期間內(2019/3/1 00:00起至2019/3/31 23:59止)所開立的發票,以發票上所示日期為準。
(2)發票上須有可辨識購買品項為Curél潤浸美白保濕精華明細,若發現內容不實,視同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中獎資格。
3. 請參加者妥善保管登錄發票,以便作為日後中獎時核驗;若遺失則無法兌獎,視同放棄中獎權益。若發票有毀損、髒汙等情形而無法清晰判定,其兌獎資格由主辦單位裁定。
4. 若使用無實體並存在載具中之電子發票,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網站或便利商店多媒體服務機列印電子發票證明。
5. 參加者參加本活動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與個資法之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與中獎資格。
6. 參加者請確實填寫聯絡資料,並須保證所有填寫或提供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內容;若因填寫錯誤導致獎項無法寄出,視同放棄中獎權利,主辦單位恕不負責也不再另行通知。
7. 參加者同意填寫之個人資料僅提供予本活動抽獎、寄發中獎獎項使用。
8. 主辦單位保留審核、決定及變更獎品內容之權力,主辦單位因不可抗拒之因素,有權更換獎項為等值商品之權利。
9. 主辦單位保留最終核准與否及活動變更或終止本案之權利。
10. 依活動網站公告的中獎名單,得獎者須於公布後20天內寄有效發票至活動小組,活動小組確認後將於收到發票後的10個工作天內開始陸續寄出,得獎者亦不得異議。逾期或未寄回發票者,或是發票無效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得獎者亦不得異議。
11. 寄送贈品過程中,若發生任何毀壞、錯遞、延遲或遺失,然非主辦單位疏失造成者,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12. 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限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
13.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為新台幣1,000-20,000元(含20,000元),中獎人須申報當年所得,主辦單位將於年底寄發扣繳憑單予獲獎人。獎項價值若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中獎人依法需自付10%稅額(海外人士或不具中華民國身分者,機會中獎所得稅為20%),將開立各類所得稅扣繳憑單予中獎人,如果中獎人不願給付得獎商品之稅額,則視為中獎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14. 主辦單位有權檢視各活動參加者之參與行為及中獎情形是否涉嫌不法或有違常理之異常狀況,例: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或登錄資料不實或不正確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有違反活動規範之行為,活動參加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品,主辦單位保有變更、終止參加活動資格、取消中獎資格或暫停活動的權利,並保留法律追訴權。